2005/04/02反對體罰的理由,其實頗簡單的,我希望通過尊重我的女兒的態度,讓我的女兒習得基本的做人道理—尊重。
身教絕對是父母對子女最深遠的影響。為了讓女兒學習尊重他人,我深信我必須先尊重她,而最基本的是不可以體罰,因為體罰便是侵犯她、不尊重她。雖然在行為能力上,兒童不可視為小大人,但是人格上卻應給予相同的尊重。
說體罰是侵犯兒童,我認為並不為過。舉例說明:若Jassie與老公起了爭執,Jassie不能因為老公的作為不符合期望,便動手毆打老公。Jassie也不能因為與老公支持不同的黨派,便時時與他對罵、互毆。可以溝通,可以瞭解,但是肢體的衝突和語言的暴力,就是侵犯,就是不尊重。既然對成人都是如此,又怎麼可以將體罰施諸於一個毫無反抗能力的兒童呢?
何況體罰是會成為習慣的,再加乘以人的情緒,下手輕重便難拿捏。而這些教養態度都會成為子女模仿的範例。
我們家的體罰是坐樓梯,目的是隔離與靜坐,一個好動的三歲小娃,怎麼耐得住一分鐘坐著不動!這一招在我家倒是挺收效的。
會寫這篇文章,說來是要提醒自己。當了雙子媽之後,我在適應、珩姐姐在適應、爸比也在適應,這期間難免親子衝突,於是就出現了打手心的動作。當然這是不對的,於是在產後四個多月,Jassie的赫爾蒙分泌開始趨向正常時,也開始重拾起過去的耐心,期望將珩姐姐的一些不良行為修正過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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